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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试点开展“预住院”、力争门诊等候30分钟内……
近日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出台
《自治区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以下简称“方案”)
新疆各地(州、市)至少建立1—2家互联网医院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预约检查模式。对于诊断明确且因相同疾病就诊的复诊患者,可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互联网医院或预约诊疗平台,预约复诊所需的检查检验,并根据检查检验出结果时间匹配复诊号源。探索检查诊间预约服务、自助机预约服务、线上自助预约服务。建立分级预约制度,确保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检查。各地(州、市)至少建立1—2家互联网医院。
新疆试点开展“预住院” 患者入院前可完成术前检查检验
方案提出,缩短术前等待时间。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对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评估符合住院指征、行择期手术的患者,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办理“预住院”,在患者入院前完成术前检查检验,缩短入院后术前等待时间。各地(州、市)至少有1—2家医院试点开展“预住院”。
新疆将多举措优化门诊流程设计 缩短患者门诊滞留时间
方案提出,再造门诊流程。进一步优化门诊流程设计,缩短患者在门诊的滞留时间。一是压缩门诊取号、缴费、打印报告等环节,缩短患者在门诊的等候时间,力争三级医疗机构实现患者就诊平均等候时间在30分钟以内。二是加强引导,不断完善医院自助医疗服务设施和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相关医疗服务功能模块,明确当日检查检验结果回报患者的接诊流程,简化需要多次门诊诊疗、护理的流程,减少无序流动。三是提供多种付费渠道,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推行“先诊疗后付费”“一次就诊一次付费”“移动线上付费”。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弹性安排门诊时间
方案提出,创新服务模式。医疗机构应运用新技术、新理念,以需求为导向,不断调整、创新服务模式。一是建立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为患者提供导诊、咨询、检查检验预约、投诉建议受理、便民设备租借等服务,帮助患者熟悉就医流程。二是完善多学科诊疗(MDT)制度,鼓励医疗机构扩展多学科诊疗覆盖的专科和病种,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设立门诊MDT岗,提供“患者不动医师动”的MDT服务。三是鼓励医疗机构开设麻醉、疼痛、健康管理等新型门诊,提供更加丰富的门诊诊疗服务。四是推广门诊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中医医疗机构要总结推广中医综合治疗以及集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服务模式。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弹性安排门诊时间,通过无假日门诊、内外科夜诊、儿科夜诊等形式,满足上班、上学等人群的就诊需求。六是鼓励家庭医生为符合条件的签约人群提供适宜的服务。
新疆将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资料互通共享
方案提出,完善住院医疗服务制度。一是优化日间手术服务。三级医院要建立日间手术管理制度,拓展日间医疗服务范围,优化日间手术服务,稳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二是推进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丰富临床路径覆盖病种数量及内涵,在医联体内建设一体化临床路径。三是全面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和相关数据资料的互通共享,加强检查检验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和管理。四是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医院的中医优势病种应当以中医治疗为主。
乌鲁木齐市将率先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试点
方案提出,积极探索非急救转运服务。乌鲁木齐市要率先开展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试点,建立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平台,实现统一呼叫号码、统一受理呼叫、统一指挥调度,对急救与非急救进行分类调派和管理,不断满足患者急救和非急救医疗转运需求。
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应规范开设药学门诊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设置用药咨询室(窗口)
方案提出,转变药学服务模式。一是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医联体内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审核,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二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应规范开设药学门诊,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设置用药咨询室(窗口),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中药用药加工等个性化服务。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推动处方流转、药品配送等服务,有条件的可探索开展用药指导信息推送服务,指导督促患者规律服药。各医联体核心医院积极使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指导基层医疗机构跟进使用,加强药品间替换的指导,提高药品使用的上下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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